农村土地纠纷 大概二十多年前,我们村一户人家,只有爷爷和孙女,因为当时我妈嫁过来的时候,娘家那边收回了她的地,夫家这边也没有分给她地。正好这户人家说地不种了,村里就把这块地先给了我们家种,但是当时并没有签订任何书面协议。这二十多年,我们家一直履行交公粮的义务,后来的土地上的补贴也是我们家领的。现在这户人家的爷爷已经去世了,孙女嫁到了外地,但是户口还在我们村,她现在想要回这块土地。请问这块地的承包权究竟应该归谁。
2017-06-04 13:15 yyyyyy……(河北-邢台)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7-06-06 15:40
您好!
第五十一条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二条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欢迎详询!
第五十一条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二条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欢迎详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