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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合同与社会保险
用工合同与社会保险 律师,您们好。
我的母亲从1999年在我市某中医院打工直到现在。3月,医院说要给临时工办社保,说是可以从农保转社保,并且从今年4月开始签订劳动合同。但是由于我母亲到今年6月中就满50周岁了,所以院方就说她快到年限了,就不给办社保了。如果办也只能是自己先把之前10年的社保费自己补交,在给她交到50周岁,也就是医院给我母亲再交2个月。之后到55周岁的5年还是母亲自己交。我觉得很不合理,但又不知道怎么办。希望您能帮助我母亲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谢谢!
2010-04-19 12:18 sallie(江苏-镇江)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04-19 12:26
应该由院方办理保险,先和院方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则可提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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