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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合同今年2017年5月1日到期,租赁期限为一年,房东在4月7号问我要了房租
你好,我的合同今年2017年5月1日到期,租赁期限为一年,房东在4月7号问我要了房租 你好,我的合同今年2017年5月1日到期,租赁期限为一年,房东在4月7号问我要了房租,我已上交了上半年的房租,但并未续签合同,在5月2号的时候通知我们不租了,在合同上届满租赁期限,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并且不给予一定的合理的搬房时间,现在房东以不定期租赁为由,想要收取搬房期间的房租,在这中间,是否我应该需上交搬房期间所以房租?房东是否有着一定的约束?
2017-06-02 21:48 ask201……(上海)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李萃律师  电话:18019123660  2017-06-02 22:38
如果是不定期租赁合同,房东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到要给一定的宽限期
2 邹坤律师  2017-06-02 21:55
按双方约定处理
3 任涌律师  2017-06-02 22:05
具体看租赁合同
`任涌律师15年法律从业经验,成功处理上百起案件,可以携带材料预约咨询任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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