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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婚姻。
关于取消婚姻。 男方和女方订婚3年后,女方因为发现和男方性格不合、男方有皮肤病等一些原因,想取消结婚。请问女方需要偿还男方3年前所有的聘金和金银首饰吗?除此之外还要些什么?
2012-07-28 12:21 amoype……(江苏-南通)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朱君秀律师  2012-07-28 12:32
答:彩礼的返还,其他得不到支持。
2 陈晓云律师  2012-07-28 20:36
未登记不构成婚姻关系,双方有一方离开即告解除同居关系,孩子、财产有争议可提请法院解决。男方有权退彩礼。
3 110网律师  2012-07-29 10:30
你好!未登记不构成婚姻关系,双方有一方离开即告解除同居关系,孩子、财产有争议可提请法院解决。男方有权要求退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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