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与自行车相撞,交警责任裁定是否合理? 摩托车与自行车在丁字路口相撞,16岁的小孩骑自行车闯红灯左拐与占用主车道直行的摩托车相撞,造成骑摩托的小腿骨折,小孩受伤轻微。当时摩托车无牌照和驾照与车型不符(交警解释当时没有挂牌照,骑摩托的人用的C照),交警在责任认定书上写机动车辆可以超越行驶,责任认定是摩托车与自行车同等责任,自行车车主赔偿摩托车车主两万捌仟多元,令人不解的通常都说无照和无证车辆出现交通事故负全责,可是这次交警无什么划分同等责任,在向交警咨询时,交警态度是不服认定,可以行政复议,并且解释的意思是闯红灯比无照和无证责任大,为了照顾行人才划定同等责任,这种责任划分是否合理?
2012-07-28 10:19 lyh712……(陕西-西安)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康治斌律师 2012-07-28 11:10
对责任认定不服的,在3日内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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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惠忠颜律师 2012-07-28 11:28
对责任认定不服的,在3日内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12-07-28 11:47
对责任认定不服的,在3日内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
4 超级账号5律师 2012-07-29 00:04
对责任认定不服的,在3日内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