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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刘某,女性,85岁,因在家中突然昏迷送入院内治疗,诊断为 “肝性脑病”
、患者刘某,女性,85岁,因在家中突然昏迷送入院内治疗,诊断为 “肝性脑病” 、患者刘某,女性,85岁,因在家中突然昏迷送入院内治疗,诊断为  “肝性脑病”。送入院的为其儿子张某某,55岁,患者平日与其一起居住。第二天,一59岁女性沈某找到主管医生,称其为患者刘某的小女儿,说张某某是刘某捡来的养子,现在和刘某住一起是图刘某的房子,要求主管医生向其汇报刘某病情,并称张某某无权在病人家属栏签字,其用药和抢救必须要本人签字才行。 问:作为刘某的主管医生,如何完成医患沟通工作?
2017-06-01 17:19 ask201……(四川-成都)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龙宇涛律师  电话:13018210906  2017-06-01 17:21
您好,可以要求对方出具证据证明其与患者的母子关系
2 110网律师  2017-06-01 17:23
1,沟通的文件,建议他们家庭内部沟通,你不要卷入进去
2,从效力来说,形成了收养关系的样子,也是参照亲生子女来的,有赡养的相关义务。
3 在线律师  2017-06-01 17:28
可以要求对方出具证据证明其与患者的母子关系
4 110网律师  2017-06-01 17:43
可以让他们提供相关亲属关系证明
5 陈铠楷律师  2017-06-01 20:05
可以要求对方出具患者的母子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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