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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租房,签订了两个合同,生效日为4月至5月底,房租是押一付一,第二个合同是6月至次年8月
朋友租房,签订了两个合同,生效日为4月至5月底,房租是押一付一,第二个合同是6月至次年8月 朋友租房,签订了两个合同,生效日为4月至5月底,房租是押一付一,第二个合同是6月至次年8月。房租是押一付三。可是现阶段第一份合同已经到期,并且不想续租。根据物业要求,已提前说明退租,并且有退租申请书等手续,今天退房时被告知违约,想请问这存在何种违约?而且现在明确表示押金不予退回。(朋友租房是在互联网上找的租房房源,并且有相同的朋友有这种问题,他们的回答是给了500元违约金才解决事情。)
2017-05-31 22:25 铃铃(北京-丰台区)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宋超律师  2017-05-31 22:29
你好,根据租房合同的具体约定处理的!
2 顾倩团队律师  2017-05-31 22:37
您好,一般根据您的合同约定,请详述。
若对方构成违约,您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返还已支付的房屋租金、房屋押金以及相关管理费用,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造成损失可以并要求赔偿
3 申维丰律师  2017-05-31 22:40
您好,按照租房合同的具体约定处理的!
4 李建成律师  2017-06-01 04:32
提前通知即可,要求大妮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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