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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值税的事情‏
关于增值税的事情‏ 我上一家公司是作进出口贸易的公司,我进公司的时候是2007年3月作出纳工作,而后由于8月份主管会计辞职,公司让我作了会计,至2008年9月我辞职!在任职期间由于对进出口贸易退税业务不熟悉,和自己想当然的帐务处理方法,导致有10张发票错误开具,我现在自知问题严重,所以我自己想补救,和公司以及对方抵扣增值税的公司协商,因为种种原因,我提出让对方公司把发票开回公司,抵冲原先开具的发票,但是公司不同意,要叫对方公司的税务所出证明,公司开负数发票,由于开证明要提供相关合同等文件,我的前任公司说不配合提供,所以负数发票的证明无法开出,只有对方公司开票回来冲,但公司不同意,要叫我自己去自首,或者把税金拿出来.税金要11万,公司说都是我自己自说自话开的,公司不知道的,所以我要承担全部责任,如果不在年底之前解决,就要我自首或者他们报警!!
  老师,我想问您一下,如果真的报警自首,我会面临怎么样的处理,还有对方公司把票开回来,(当然这样也不是完全对)是否可以?
 
 
   一个焦急万分的人
2008-11-27 11:21 gerya(上海)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8-11-27 11:45
属于工作失误,可以要求对方补正。
2 孙新律师  2008-11-27 11:36
申请税务机关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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