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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离婚需要那些程序?
异地离婚需要那些程序? 我跟男方09年3月31日在他家吉林省登记 在一起生活一年之中 男方对双方婚姻极其不负责任 一年之后 我提出离婚 男方不同意 便分居直到今日 请问 我是否可以起诉离婚?是否可以在我常住的当地起诉离婚?
2012-07-25 21:45 离群索居(辽宁-大连) 已有 10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电话:13810012526  2012年07月26日 09时09分
1、离婚可协议或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在户口所在地做离婚登记,诉讼离婚可在对方户籍所在地法院,对方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可在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2、协议离婚由双方就离婚、孩子抚养、财产与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到夫或妻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登记离婚。

3、无法协议离婚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如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离婚时共有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但对女方和子女有照顾。

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婚姻法第46条规定情形的,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赔偿。

一方有经济困难的,可在离婚时要求对方给予经济帮助。

已登记并共同生活的,离婚时一般不用退彩礼,但男方能证明因支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除外。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2-07-26 23:53
可以诉讼解决。
3 朱君秀律师  2012-07-25 21:50
答:1、向被告所在地提起诉讼,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时,向连续居住满一年的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2、原告所在地没有管辖权。
4 陈爱洲律师  2012-07-25 21:58
你好,协商不成,需要在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起诉离婚。
5 110网律师  2012-07-25 22:19
只能在对方超过一年的居住地起诉。
6 毛健民律师  2012-07-25 22:27
可以考虑诉讼离婚。
7 刘德斌律师  2012-07-26 06:37
可起诉离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法院可以判离。
8 110网律师  2012-07-26 09:54
向被告所在地提起诉讼,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时,向连续居住满一年的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9 110网律师  2012-07-26 10:06
根据你的情况,你只能到吉林或对方连续居住满一年的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10 孙新律师  2012-07-26 12:47
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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