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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接手一个商铺,当时转让费是35000,租房合同是我和房东签的
我接手一个商铺,当时转让费是35000,租房合同是我和房东签的 我接手一个商铺,当时转让费是35000,租房合同是我和房东签的,签到2018年8月19日,给房东交了10000押金,现在生意做不走了,亏了好几万,我转让出去,有人接手,房东也同意转让,但是不退10000押金,这个商铺是房东租的开发商的,房东将两个商铺隔断分成两个商铺,租给我的时候也没说招牌不能更改,现在我转让的时候说招牌不能换,导致我无法转让,也无法要回10000押金,导致我很大损失,我和房东的租房合同里对于10000押金只有这么一句“铺面B门面押金10000元交给房东,合同到期乙方不续租或者其他变故,房东需退还押金10000元给乙方”其他没有写任何违约条件,请问我可以起诉房东吗?谢谢急
2017-05-27 20:27 ask201……(四川-成都)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陈铠楷律师  2017-05-27 20:35
协商不好起诉
2 110网律师  2017-05-27 21:12
可以的,押金本身不是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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