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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纠纷
房屋纠纷 律师:
你好!
   87年我父亲在巨鹿县城买了块地皮建了楼房,93年的时候因为向银行贷款3万无能力偿还,银行把房产做抵押,以12万卖给了第三方,并私自和公证处办理了房屋抵押公正,我父亲当时不知晓此事,公证书上也没有我父亲的签名和手印, 只有手戳,也没有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请问银行这么做合法吗? 现在如果要回房产可以吗?
   另外当时我父亲没有办理土地证和房产证,但是有买地皮的契约,请问这可以申请立民事案吗?
2012-07-25 09:40 178861……(河北-邢台)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石进学律师  2012-07-25 10:01
什么时间知道的此情况?
2 孙新律师  2012-07-25 11:29
(1)根据担保法规定:银行要实现抵押权,需请求法院对财产进行折价或拍卖,银行无权自行处分抵押财产。银行自行与第三方签订的买卖合同,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你父亲有权要回房产。
(2)不影响立案,只要符合法律规定条件法院就会立案。
建议来电咨询,根据案件详情提供更完善的解决方案。
3 孙新律师  2012-07-25 12:09
建议携带材料当面咨询律师,为之全面分析解答。
4 李彬律师  2012-07-26 07:55
你父亲贷款时是否抵押该房,如果抵押的话,银行可以行使抵押权,但是应当与你父亲协商抵押权实现方式。
5 孙新律师  2012-08-01 19:55
你的问题描述不清,建议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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