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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收取迟延履行法律己生效的返还物利息依据是什么
如何收取迟延履行法律己生效的返还物利息依据是什么 在2008年已经生效的返还物无法执行,只有再打一场(财产赔偿),在本月判决下来没有利息(起诉时有要求)请问如何收取利息,有何法理依据。
2012-07-25 20:56 xiaoxi……(广东-广州)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潘志刚律师  2012-07-25 08:39
之后的可以。
2 朱君秀律师  2012-07-25 08:47
答: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迟延履行的利息按照两倍的同期银行贷款利息支付。《民事诉讼法》第229条之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3 110网律师  2012-07-25 08:55
如果判决未支持利息,则不能收取利息,但判决生效后对方未支付款项的,可以要求其支付相应利息。
4 110网律师律师  2012-07-25 09:41
判决书生效以后没有及时返还的可以主张利息
5 孙新律师  2012-07-25 15:16
判决书生效以后没有及时返还的可以主张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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