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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在药店上班,离职的时候公司要求我赔偿在店期间丢失的商品
律师您好,我在药店上班,离职的时候公司要求我赔偿在店期间丢失的商品  律师您好,我在药店上班,离职的时候公司要求我赔偿在店期间丢失的商品,现金赔偿大概一千块钱左右,还要把四个月的效期商品全部买出或者带回家,我想问有这样的法律规定吗?这样合理吗?我可以告他们吗?
2017-05-26 16:09 彼岸-指尖笑°(山东-潍坊)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7-05-26 16:43
不合理
2 110网律师  2017-05-26 17:06
您好,请收集证据,之后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反映情况,寻求解决。如仍未能解决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申请劳动仲裁。
3 李晶律师  2017-05-26 17:34
不和规定  起诉就可以。
4 任宝余律师  2017-05-26 19:01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5 110网律师  2017-05-27 10:38
直接到劳动局投诉就可以了。
6 高延昌律师  2017-05-27 16:48
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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