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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一家餐饮单位从事管理工作,离职后没有结清以前的工资
你好,我在一家餐饮单位从事管理工作,离职后没有结清以前的工资 你好,我在一家餐饮单位从事管理工作,离职后没有结清以前的工资.出勤40天工资。催促了好几次后,40天左右,给我发了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1720元,这个是怎么回事,我应该怎样维护自己权益,如果说单位要扣除以前管理工作中物品的损失,但是并没有经过我的确认同意,这算是违反规定吗?
2017-05-26 13:21 ask201……(北京)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李建成律师  2017-05-26 13:22
拖欠工资向劳动部门投诉寻求帮助
2 齐程军律师  2017-05-26 13:28
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3 宋超律师  2017-05-26 13:32
您好,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您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4 顾倩团队律师  2017-05-26 13:32
您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您可以要求公司赔偿拖欠的工资及差额,
若用人单位存在违反劳动法的情形,如拖欠工资、加班费,未足额缴纳社保等,可以申请离职并要求离职经济补偿金。
涉及其他劳动争议,如拖欠工资、未休年假、未支付加班费等,可以一并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处理。
5 110网律师  2017-05-26 17:42
您好,请收集证据,之后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反映情况,寻求解决。如仍未能解决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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