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问题 我初婚,老公再婚,老公与已逝前妻有一女,他与前妻有住房一套,若我们今后有共同的孩子,此套住房今后我们的孩子和我永远都没有分割权和居住权吗?
2012-07-24 16:57 依然1233……(云南)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易德祥律师 电话:13529112345 2012-07-24 17:16
只有你老公去世,你才有该房子的继承权。
2 张付杰律师 2012-07-24 16:59
就你说的情况,孩子属于你们的法定继承人。是否具有分割权和居住权,当下并不能完全肯定。
3 崔晶晶律师 2012-07-24 17:04
你好,这要看这套住房是不是他与前妻的共同财产了,如果是共同财产,那么房屋的一半是属于他前妻的遗产,由他前妻的继承人继承,如果他前妻没有其他继承人,那么就由你丈夫和他的女人二人平分遗产,所以你丈夫现在拥有该房屋3/4的所有权,但是对你们来说,该房屋的部分所有权是你丈夫的婚前财产,你没有所有权,但是如果你们签一个财产协议,或者将你的名字添加到房屋的产权证上都可以,至于居住权你和孩子作为配偶和子女是有权居住的。
4 孙新律师 2012-07-24 17:10
据你所述,你丈夫与其前妻的房产属于他们夫妻共同财产的,你丈夫可以分割一半的房产后,在就剩下另一部分的房产由你丈夫、他们的女儿共同继承。而你与你们之间的孩子是否可以分割此房产在于你丈夫是否立下遗嘱,或者你丈夫是否放弃此房产由他们的女儿继承等,视具体的情形而定。另外,此房产是否是你与丈夫婚前继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