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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开车发生事故,对方是三轮车63岁老头开的,就是手破了点皮,应该是他责任大
我开车发生事故,对方是三轮车63岁老头开的,就是手破了点皮,应该是他责任大 我开车发生事故,对方是三轮车63岁老头开的,就是手破了点皮,应该是他责任大,交警来了把他车拖走了,叫我们第二天上午去交警大队,可是他没去,他儿子去了说老头晚上回家胳膊腿都疼把老头的身份证复印件交给警察就走了,办案交警让我回来等,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下什么时候能下来裁决书?没裁决书不给定损和修车!
2017-05-24 09:14 ask201……(辽宁-沈阳)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隋新律师  2017-05-24 09:33
你好,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根据交警队的责任划分比例进行承担责任。如果有保险的,尽快与保险公司联系。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2 张俊杰律师  2017-05-24 09:51
你说的事故责任认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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