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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医院误诊如何处理
被医院误诊如何处理 我孩子在太原一家医院被诊断为结核性胸膜炎,两次住院达三月之久,不见效果,后到北京看病,被诊断为肺吸虫病,在太原住院期间每天给孩子输大量的液体,服药达半年之久,本不是结核性胸膜炎,可每天输的都是治结核药,给孩子和家人的心理和生理上带来极大的伤害,这种情况能否向太原的医院请求赔偿?
2012-07-23 21:00 掌风(山西-晋中)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聂晓东律师  电话:13700540700  2012年07月23日 21时26分
你好,申请赔偿的前提是认定发生了医疗事故,一般医院都有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你应当先拿着家属的病例申请事故鉴定,如果对于鉴定结论不服,即可通过以下三个途径寻求解决:首先,患者可向医院所在区县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然后由该部门移交医院所在区的医学会进行首次鉴定;其次,患者也可向医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然后由人民法院委托医院所在区的医学会进行首次鉴定;第三,医患双方也可共同书面委托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医学会,并提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申请。其中,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费用是3000元,由申请方预付(最终由事故责任人付)。从发放受理通知书到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整个过程在45天内完成。
  接下来就该说说鉴定过程了。该过程主要包括:医患双方提交鉴定材料、组织专家鉴定组、召开鉴定会、专家合议形成鉴定结论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书(医患双方各执一份)。其中,医患双方最关心的就是专家鉴定组的组成问题。该组织是医学会根据医疗事故争议所涉及的学科专业从专家库中确定专家鉴定组的组成及人数,然后由医患双方当事人随机抽取专家名单,双方当事人不能自己指定专家或律师进行鉴定或旁听。

    如果患者或者医院对首次鉴定的结论不服,可在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或人民法院申请再次鉴定。由上述部门移交或委托当地医学会组织再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再次鉴定的费用为3500元,仍由申请方预付。再次鉴定的时限也是45个工作日。最后,司法部门根据鉴定结果对医疗事故提出解决办法,同时协商对受害方的经济赔偿,直至做出判决。 

   对于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是有明确规定的,如果你们协商不成的话,法院会按照标准判决的。
2 孙新律师  2012-07-23 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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