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1989年经国家批准以私建公助形式集资合作建房,職工与单位签定職工住房协义 我们在1989年经国家批准以私建公助形式集资合作建房,職工与单位签定職工住房协义,並在规定时限内付请买房款,在1994年领出房产大证当时单位末通知可以办理产权证分割现今要求产杈分割到户政府要求私房变公房参加房改和按10年后98年同地段商品房评估补差价才可办理房产证分割。这种行政行为是否违法,可不可提起行政诉讼?
2017-05-23 21:43 ask201……(浙江-杭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7-05-24 15:11
建议通过信访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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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爱人2002年参加其单位的全额集资合作建房,属于福利房吗?我在自己的单位无住房
1个回复您好,爱人2002年参加其单位的全额集资合作建房,属于福利房吗?我在自己的单位无住房
0个回复我单位要集资建房,单位定的政策:凡享受过国家福利住房的1律不许参加
2个回复你好:我们是2012年单位集资建房的去年让拿钥匙,还没有验收决算
3个回复单位国企改制民营,92年原单位集资建房分配一套住房,2005房改没有参加
0个回复艾律师你好,麻烦咨询一下。我们单位集资建房,当初叫我们自愿买车位
2个回复我前夫名下有一套80%产权的房子(唯一住房),是单位集资建房
1个回复我是陕西渭南的业主,2014年买的单位集资建房高层12楼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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