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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别人打架给人家打断胳膊了
与别人打架给人家打断胳膊了 开始人家报警了,经协商决定私了,人家要了5000元的误工费(两个月的),1000元的营养费,然后人家撤了警,给钱之后写了收据,收钱的人按了手印签了字,然后双方写了个协议说,意思就是以后有什么问题不能找我们,发生的任何事与我们无关,双方也都签了字,可是事隔3天又上门让我们给他家干农活,不干的话就拿2000元钱,不拿钱就起诉,请问一下,现在他们起诉会对我们有什么伤害?
2012-07-23 13:35 0921wl(山东-潍坊)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罗钟亮律师  电话:13676811945  2012-07-23 14:11
已经调解结束,无须再理会,对方的无理可以报警
2 柴建民律师  电话:13969380949  2012-07-23 14:36
涉嫌轻伤犯罪,建议还是协商为主。因为时间间隔太短,所以对方完全可以报案追究刑事责任。建议你还是协商为主。没有什么好的办法,否则事情可能会扩大,局面难以控制。
3 赵荣烈律师  电话:15863693133  2012-07-23 20:50
不用管它。让他起诉就行。
4 孙新律师  2012-07-23 13:39
无理要求可不予理会
5 于柱律师  2012-07-23 13:47
这个既然是私下协商的,就没什么法律保证之类的,只能看你们自己的想法了
6 110网律师  2012-07-23 14:40
要看协议是怎么约定的,一般情况写,没事的,放心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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