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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岁后返聘期间出现事故
60岁后返聘期间出现事故 2011.8.17日在沈阳出差期间发生摔伤事故,当时立即入院,做两次开颅手术,40多天后清醒,现已完成修复,于2012.4.10号出院,返回青岛继续康复治疗。现任无自理能力(包括大小便),思维反应缓慢(简单的对话没有问题)曾荣获中级技师证书,现几乎成文盲。医药费用一直由单位付款。单位现在没有提出赔偿事宜。我们应该如何维权?
返聘期间出现的工伤事件法律是作为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吧?我们应该得到的赔偿金额大概会是多少?起诉时效期一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我看网上有很多界定。起诉费用大概多少?单位现在承认我们是工伤,工伤的赔偿标准是多少?曾经要做司法鉴定,但是因考虑到对方如果不认可,还要重新鉴定就没有做
2012-07-23 12:24 汽水泡泡兵(山东-青岛)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07-23 17:04
单位承认工伤,如无特别约定,单位应按工伤给予赔偿。赔偿项目很多,建议与律师面谈。
2 110网律师  2012-07-23 17:18
不属于工伤,按照雇工进行赔偿。
3 徐志远律师  2012-07-23 17:29
1、根据你的治疗费用等等确定赔偿;2、从治疗治疗终结可是计算一年。3、起诉费用按照你的请求数额计算,4、退休不能按照工伤;5、伤残鉴定很有必要。
4 110网律师  2012-07-24 09:22
按照雇佣关系中雇员受伤要求赔偿,如有需要可以来电咨询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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