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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中学九年级包级领导,在安排工作时,被年级组一名教师反对
我是一名中学九年级包级领导,在安排工作时,被年级组一名教师反对 我是一名中学九年级包级领导,在安排工作时,被年级组一名教师反对,并用凳子致我头部破裂,缝合三针,应如何处理
2017-05-21 09:31 ask201……(甘肃-庆阳)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2017-05-21 09:46
你好,协商不行直接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我的补充: 2017-05-21 09:47

先报警,进行伤情认定。

2 王芳平律师  2017-05-21 10:14
直接起诉解决。
3 白洋律师  2017-05-21 19:57
您好,起诉
4 钟晶律师  2017-05-21 21:32
你好,根据法律规定,发生伤害案件应当及时报警,出院后要求派出所出具伤情鉴定函进行伤情鉴定,经鉴定,如果属于轻微伤就只能按普通治安案件处理,派出所可以对加害人治安拘留15天,罚款500元;如果构成轻伤,加害人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了,根据《刑法》第234条之规定,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构成重伤,加害人同样涉嫌故意伤害罪,不过根据《刑法》第234条之规定,可以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以下有期徒刑。但不管是哪一种情形,加害人都要赔偿你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如果构成伤残了,还要到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根据伤残级别计算残疾赔偿金,以上赔偿项目的计算是有具体标准的,同时还需要了解你的户口性质、工作收入等情况才可以确定,建议你委托律师详细计算赔偿数额
5 超级账号5律师  2017-05-22 08:43
报警处理为好
6 张鸿律师  2017-05-22 14:24
及时报案处理,你的伤势情况可以及时做伤情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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