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物业是否有权出售地下室?
物业是否有权出售地下室? 大家好,我住在北京天通苑,小区是经济适用房小区。本单元的地下室一直没人买,但今年年初本单元的一户居民买了地下室。据我了解,地下室应该属于公摊面积,既然是公摊面就应属全单元居民共同所有。那么,现在物业出售给这户居民是不是损害了其他居民的利益呢?物业有权出售吗?如果没有,我应该向哪里投诉???谢谢,希望给点专业意见!! 
补充:天通苑的地下室都是没有产权,只有使用权的。这种情况下,我要向谁投诉哪?是消协,还是土地管理部门?谢谢!!
2010-04-16 14:44 xuewei……(北京-昌平区)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04-16 14:51
不是产权人肯定是不能出售的
2 赵亮律师  2010-04-16 14:58
你应该找业主委员会投诉,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地下室是属于全单元居民共同所有的话,你就应该找业主委员会的负责人出面与物业协商,将地下室归还给所有业主。协商不成,你们可以集体起诉物业,撤销该买卖合同。如果需要请来电,以便详细解答,赵律师:13801393564
3 赵江涛律师  2010-04-16 15:46
无权出售
4 孙新律师  2010-04-16 17:54
没有权出售。如果需要可以电话联系详细咨询,北京律师王同林13810524592回复
5 孙新律师  2010-04-18 11:41
应该找业主委员会投诉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