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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访人员的权力
上访人员的权力 2007年至2009年公安宝塔分局巡警大队欠我的修理费由于时间长了不认了怎么办?我可以去他们的局里上访反映情况吗?我把负责人为第一被告,诉至宝塔区法院,但开庭时他们拒绝到庭答辩。主审法官说我告的主体不对要驳回。由于他们的大队长说清单上的签字是个人行为,不予调解。法院要我撤诉,追加经手人为第一被告。我不知道这样的依据是什么?
2010-04-16 14:13 常林(陕西-延安)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电话:1  2010年04月16日 15时26分
只能运用法律武器维护你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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