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以协商好的条件在执行时变更了 怎么依靠法律来解决呢?
以协商好的条件在执行时变更了 怎么依靠法律来解决呢? 2010年4月5日我在回家的路上被车撞了我骑电车是有正东向正西行驶,可是由正北方向驶来一辆哈飞单排货车把我撞了!撞了足有五米远。住院期间就看望了我一次 在此期间我父亲办理了财产保全手续,顶当再扣留事故车15天。我伤情不是很重但需住院,但肇事司机执意不让住院治疗,而且三番五次的想把他的车取出来。 
 在4月14日通过交警协助我们协商好了。肇事者除医疗费外再赔偿5000元,警官和肇事者一致让我方先撤销保全把车取出来。然后再把赔偿金给予我方。在今天4月16当天手续一切都办好了 肇事者领会了车,但以种种理由拒不付赔偿金,而且总找理由减少 赔偿金, 警官就当视而不见 也不管! 这该怎么解决! 是不是肇事者与交警有活动?
 反正是从这个交警接了我们的案子之后总是偏袒对方!
2010-04-16 13:42 349729……(河北-石家庄)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04-16 13:47
起诉要求对方赔偿的
2 王菲律师  2010-04-16 14:53
将肇事者,车主,交强险保险公司一起去苏到法院,依法索赔,然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交强险现在1万元、11万元、2000元的限额范围内赔偿,超过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按比例承担。
3 孙新律师  2010-04-19 10:25
起诉对方,要求在支付赔偿款。胜诉后申请强制执行。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