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下可否举证倒置?怎么操作? 原公司承认劳动关系,可却拿出我在公司时用于购买材料借款的借条,还有一些汇款单,说不是购买材料的,是我借的,让我还钱,还不承认欠我工资,下周继续庭审,我该怎么办?
2010-04-16 08:20 xiaome……(山东-青岛)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年04月16日 08时35分
是否欠工资,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关于借款,如果你没有证据证明是用于购买材料,借条可以证明你曾借款;汇款单不能证明存在借款事实。
2 110网律师 2010-04-16 08:49
对于支付工资,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对于借条,你应当提供证据证明购买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