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伤赔偿问题 我弟弟在某工厂工作,晚上加班时发生意外,导致脾全部切除,尚未出院。厂子里领导说进厂投保投的都是商业保险,而且根据厂规我们自己应该承担部分的医药费,在厂子发生意外还要罚款。对于工伤赔偿补助从未提及。请问这样的厂规是否喝法律有所冲突,按照法规我们是否应该得到相应的补偿?
2012-07-21 09:46 471874……(河南-新乡)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年07月21日 09时52分
工厂应该给你弟弟办工伤保险,你弟弟受伤后应申报工伤,如果没申报你弟弟也可去申请工伤认定和工伤评残,根据工伤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2 蒋艳超律师 电话:13720286680 2012-07-21 10:09
您好 不冲突
可以先申请劳动关系认定 再申请工伤认定 然后再评定等级 这是你们的权利
可以先申请劳动关系认定 再申请工伤认定 然后再评定等级 这是你们的权利
3 110网律师 2012-07-21 09:47
不相冲突,你们还是可以主张你应得的损失。
4 110网律师 2012-07-21 09:49
工伤赔偿
5 110网律师 2012-07-21 10:22
可以要求得到双份赔偿,不矛盾。
6 王胜利律师 2012-07-21 10:59
根据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结果要求享受相应工伤待遇。
7 110网律师 2012-07-21 12:13
申请工伤,按工伤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