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处谋取他人钱物的“法官”及同伙 某县退休法官Y及同伙(涉黑,与亲戚、熟人发生矛盾就纠集一群社会流氓地痞将对方打伤,或联络自称“患有艾滋病、早年蹲过监狱”的无赖对受害者进行威胁、恐吓以使受害者屈服)最大的“捞外快”的本领就是从婚姻对象那里得到他们的大半生甚至一生的财富。Y的原配和他生了三个孩子以后四十多岁交出了自己的全部财富和生命;一个女婿有了一个孩子以后被迫以“重婚罪”和女方多次“流产”交出了孩子和房子;一个较有钱的准女婿在认识不久就因女方“流产”交出了30万;一个女婿因看出那些能人“捞外快”的本领,被抓住把柄以“侮辱诽谤罪”和女方“流产”进行惩罚要交出属于自己的房产。总之,凡是身体状况正常有生育能力的婚姻对象,都几乎因没有任何法律经验和事先对正常法官的信任在Y及同伙那里吃了大亏,关系越好思想越单纯吃亏越大,越容易失去戒备,Y及同伙胃口越来越大,从开始的几百元、几千元到现在的房产。和Y有血缘关系的被迫“自愿”,没有的立场不坚定,Y及同伙大多是钻法律的空子对受害者进行敲诈,但暴露以后目的就不能达到。请问如果以上所述Y及同伙的事情全部属实,他们具体违反了那些法律?
2012-07-21 09:24 declh2(北京-东城区)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2-07-22 13:25
整理证据,报警处理
2 孙新律师 2012-07-21 09:32
建议报警,由警方调查核实证据,依据相应的法律规定采取相应的措施。
据你所述,可能涉嫌敲诈勒索。
据你所述,可能涉嫌敲诈勒索。
3 李同红律师 2012-07-21 10:21
最好是报警解决。
4 付玉阁律师 2012-07-21 10:25
整理证据,报警处理
5 赵亮律师 2012-07-21 10:49
已答复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