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房拆迁后的分配份额问题 福利房拆迁,外公已故,外婆健在,四个子女。福利房是分给在职员工外公外婆和老四,老四当时已在职五年,几年以后结婚遂户口迁出,20多年后老大偷偷户口迁入,请问现福利房拆迁分配所得房屋份额该如何分?
福利房分配单位可开证明证明是分配给 老四,外婆和外公,但无房产证。
福利房分配单位可开证明证明是分配给 老四,外婆和外公,但无房产证。
2017-05-18 18:25 wingsy……(上海)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孟海律师 电话:18721608536 2017-05-18 18:43
作为原始受配人,若此次拆迁仍属于被安置对象,则可以要求补偿安置等。
2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7-05-19 13:53
您好!
公房拆迁主要是对承租人和同住人进行补偿。
欢迎详询!
公房拆迁主要是对承租人和同住人进行补偿。
欢迎详询!
3 张向锋律师 2017-05-18 20:38
1、公租房拆迁补偿属于承租人和同住人,原则均分。
2、老四没有户口在被拆迁房屋内,要求分割拆迁补偿比较困难。、
3、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2、老四没有户口在被拆迁房屋内,要求分割拆迁补偿比较困难。、
3、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4 张峥嵘律师 2017-05-20 10:06
拆迁要按拆迁政策来,与当时福利分房有关系,但不绝对。关键看老大是否同住人,如果只是迁入户口,并没有实际居住一年以上的,不属于同住人也无权分拆迁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