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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去年在深圳市南山区那里有家手机店分期买了一部手机。当
你好,我去年在深圳市南山区那里有家手机店分期买了一部手机。当 你好,我去年在深圳市南山区那里有家手机店分期买了一部手机。当时我去买分期时手机店老板只给我说了可以办分期,并且当时只让我把写了个人工作资料跟银行卡卡号和住址之类的。并无说其他的。只说了每个月还三百的手机分期钱。但是我已在七月份还清了我当时买手机的费用2998元。现在还要我继续还款896.1毛钱。请问这是否存在于欺骗罪之类的
2017-05-18 18:00 ask201……(广东-深圳)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江珍来律师  2017-05-18 21:25
要支付利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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