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其他法律咨询
两个朋友的小孩(一个10岁,一个13岁)搭乘我的长安车(七座
两个朋友的小孩(一个10岁,一个13岁)搭乘我的长安车(七座 两个朋友的小孩(一个10岁,一个13岁)搭乘我的长安车(七座,已购乘客险),11岁小孩在关门时把13岁小孩先(女孩)左手食指砸伤,送医经诊断为:右手第二指远节骨折(医药费全部由本人垫付)。现手术后复查复位正常,家属要求赔偿,想咨询一下车主有责任吗?大概负责赔付多少?
2017-05-18 10:32 mandy33(广东-深圳)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朱学田律师  电话:15552997888  2017-05-18 10:35
当然有的。次要责任
2 110网律师  2017-05-18 10:57
你好!需要承担次要责任
3 110网律师  2017-05-18 11:01
承担次要责任
4 刘刈律师  2017-05-18 11:10
你好,你需要承担次要的责任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