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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哥和邻居喝酒发生口角,不知道怎么去到邻居家里将邻居碰到撞头
我哥和邻居喝酒发生口角,不知道怎么去到邻居家里将邻居碰到撞头 4月4日清明节,聚会和邻居兄弟喝酒,双方醉意八九成,不知道为什么发生口角,都散伙后不知道我哥怎么去到邻居家里将邻居兄弟碰倒在地上,头上出了一点血,当时叫他也没动静了,就让其它人送去医院治疗,到医院第二天就可以起床走路活动上厕所这类的了,头上也没流血不用包扎,伤口就一点红。问他也可以清楚的回答,但他说头还有疼,住七天后医院就说可以出院,但他一直不愿意出院就说头还有点疼。如果要出院赔偿两万元损失费,还要保证他在一年不会出现头疼的现象。到目前为主,住院45天,医疗费用4万多元,经过多方沟通协调,他说可以出院还要赔偿他两万损失费,请问这样的诉求合理吗,能不能不理他呢?
2017-05-18 09:38 134514……(广东-深圳)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7-05-18 09:46
这是要按照过错及损失来承担民事赔偿的,先对你自己的主张来提交相关证据的
2 110网律师  2017-05-18 10:18
根据过错比例承担责任
3 王丽媛律师  2017-05-18 10:47
你好,根据过错比例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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