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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能否租用农户耕地作为宅基地进行招投标?
村委能否租用农户耕地作为宅基地进行招投标? 您好!我是浙江金华人。本村村委于2009年与我们签订一份土地租用协议书:以水田每年800元/亩,旱地每年500远/亩租用,租期为20年。现却将其用于新小区宅基地进行招投标?请问这算以租代征吗?我们该如何维劝?
2012-07-20 20:36 lgqt(浙江)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2-07-21 00:16
性质发生改变。可以去解除租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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