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不予取保,现以被逮捕,如果案件到了检察院可以取保吗?
检察院把案件驳回公安机关可以取保放人吗?
请问在异地公安机关立案的案件是否可以移交到被告人所在地侦查审理
请问这类案件是属于什么类型案件?黄明硬犯的是什么罪?报案的话公安机关会立案侦查吗?我应该怎么做?
请问:此文中的:“公安可以就此不提捕,检察机关可作不捕、不诉,法院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依据是
请问东西被人借走、拖延不还、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吗?
请问公安机关把材料移送检察院,多久到起诉科呀?
检察院不批捕后公安机关是否可以不再补充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