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住房问题的咨询 本人与1997年参加工作,单位是国营企业。2003年单位分了一套房改房(福利房),由于当时盖房时,审批手续是办公楼的形式建盖,所以在房改的时候,办不了房产证而没有出售给我们,让我们也租住的形式如住,每个月30多块的房租。2009年单位改为私企,职工买断工龄,然后又跟我签订了3年合同,1997年参加工作至今我已经工作了15年。现在合同到期,单位想再跟我签定3年合同,因为现在单位效益也不是太好,收入也不太稳定,我不想签了,在办离职手续的时候,单位要我交出房间,否则不给办理。(现在单位有好几个在2009年单位改为私企的时候就辞职的,单位也没有要求他们交房)。请问 单位要求我必须交房,否则不给办理离职手续的做法对吗?我该怎么处理这个事情?谢谢
2012-07-20 19:04 czw770……(云南-昆明)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易德祥律师 电话:13529112345 2012-07-20 20:52
房子是否交回,按照你们签的合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