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无儿无女老人,其有兄弟姐妹,我想抚养老人,老人名下有的房屋愿意去世后给我 有一无儿无女老人,其有兄弟姐妹,我想抚养老人,老人名下有的房屋愿意去世后给我,我和老人不是一个村的也没有血缘关系,如果不签订遗赠抚养协议有没有别的办法可以实施?有没有走法院的程序的?
2017-05-17 15:54 ask201……(北京-通州区) 已有 15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7-05-17 15:59
这是可以写遗嘱的方式给到你的
2 申维丰律师 2017-05-17 16:00
您好,这是可以写遗嘱的方式给到你的
3 姚志斗律师 2017-05-17 16:07
您好,可以订立遗嘱并办理公证
4 李建成律师 2017-05-17 16:09
可以签订遗赠抚养协议,申请公证
5 顾倩团队律师 2017-05-17 16:09
可以签订相关协议,并通过诉讼程序确认相关权利义务。
6 李同红律师 2017-05-17 16:13
你好,可以立遗嘱并进行公证。
7 怀向阳律师 2017-05-17 16:19
您好,需要遗赠抚养协议或遗嘱
8 徐卫东律师 2017-05-17 16:51
你好,可以订立遗嘱处分
9 宋超律师 2017-05-17 16:54
你好,必须签订遗赠抚养协议的,约定清楚责任义务的!
10 常路律师 2017-05-17 16:54
您好,建议签定协议约定清楚
11 孙新律师 2017-05-17 17:32
你好!
最好是写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将房子留给你,否则很难实现,因为如果老人没有留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就去世了,老人的法定继承人是有继承权的。
《继承法》第十条规定: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继承法》第十八条规定: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继承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
最好是写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将房子留给你,否则很难实现,因为如果老人没有留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就去世了,老人的法定继承人是有继承权的。
《继承法》第十条规定: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继承法》第十八条规定: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继承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
12 何峤巍律师 2017-05-17 17:57
可以签订遗赠抚养协议,申请公证
13 王艳玲律师 2017-05-17 22:03
可以生前赠与或者签订遗赠抚养协议,否则走法院程序对尽扶养义务的人不利。
14 冯磊律师 2017-05-18 09:16
这是可以写遗嘱的方式给到你的
15 林忠律师 2017-05-22 10:13
可以立遗嘱 公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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