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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合同与租赁合同的区别
招商合同与租赁合同的区别 问题1:招商合同与租赁合同出租人的义务(比如出租人是商城,合同是招商合同,内容是租用临街门面单独使用并限定了经营项目,由于出租方经营问题,临街门面全部单独出租,而且其他承租人经营项目与出租方商城项目毫不相连,请问出租人是不是违背了出租人义务?)
问题2 签定合同之前门面门口没有公交车站广告牌,并且出租人口头承诺不会有广告牌,这个广告牌完全挡住整个门面,严重影响到经营,请问出租方是不是有义务来处理这个问题?
2012-07-20 17:22 hyh_19……(湖北-恩施)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年07月20日 17时36分
严格地讲,并没有招商合同这一说法,招商只是一个合同要约。你所述的情况要看在书面合同中的权利义务有没有约定,没有约定可以补充约定。出租人应为承租人经营提供便利,但公交站台属于公共设施,移走可能性较小,根据情势变更基本原则,可以向出租方要求适当经济补偿。
2 胡永红律师  电话:18963929221  2012-07-20 18:54
出租人没有违背出租人义务。出租方有义务来处理这个问题,但很难达你你的要求。
3 武昌陈哲律师  2012-07-20 19:43
带上合同咨询
4 110网律师  2012-07-20 19:51
首先看合同是否有约定 没有约定协商
站牌的问题这个不是出租人造成 只能按照公平原则分担
5 110网律师  2012-07-20 22:32
出租方违约,协商不成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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