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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开营运车的,前几天晚上与五十多岁一只胳膊的客户发生争吵并引起打架
我是开营运车的,前几天晚上与五十多岁一只胳膊的客户发生争吵并引起打架 我是开营运车的,前几天晚上与五十多岁一只胳膊的客户发生争吵并引起打架,对方首先用手机把我脸扎了一个口子,死死把我头抱住不依不饶,在无法控制自我防为的本能下我把对方嘴咬了,最后我报了警,到了派出所后,派出所暂押了驾驶证,告诉我们互相给对方看,问题是我是营运车,而且伤势在脸部,影响形象和经济损失,对方是糖尿病人,在这次各自看伤势中,对方花费三千多元,我花费一千多,我该如何处理这起事件?
2017-05-16 20:07 ask201……(湖北)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7-05-16 20:38
伤情鉴定:
1、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4、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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