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土地证是否需要与公路局有关系 前些年购买了一套商业门面房,有房产证,并告知土地证为总大证,需分割,4年前开发商(当地冷藏厂经理)联合费用,说要办理土地证,未果。现在我想办理的时候,中间人(当时的经理)告知土地局要求与公路局签订协议,因房子与公路距离过短不够50米,以后面临拆迁问题。协议大体为一旦拆迁,赔偿费用由公路局决定,我们无权决定。个人认为土地是我们自己的,办理土地证与公路局无关。想咨询一下土地局这种做法是否合理。
2012-07-20 11:28 呵呵鹤(山东-淄博)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刘辉律师 电话:13969349378 2012年07月20日 11时39分
土地局的说法不合理。
2 常相坤律师 电话:18766118539 2012-07-20 17:15
你好,可以起诉土地局行政不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