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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违约,是否可以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
业主违约,是否可以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 1个月前和业主及其老婆在中介签订《房屋买卖中介服务协议》,并付定金2万元,现在业主称其妻子不同意卖,想反悔,并愿双倍退还定金。但是1个月房价上涨,而且我方已找设计师做图纸,2万元根本不能赔偿我方损失,是否可以坚持其履行协议,如果上述到法院,会怎么判?
2012-07-20 10:56 raneew……(江苏-苏州)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07-20 11:07
您好,如果居间协议,具备了买卖合同的实质要件,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房产。
2 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2012-07-20 11:08
可以要求继续履行
3 110网律师  2012-07-20 11:37
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办理。
4 孙新律师  2012-07-20 12:35
房产证上如果登记的是业主夫妻的名字,且有妻子的授权委托书,你们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对方不履行交付房屋义务,属于违约行为,你有权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或承担违约金、赔偿损失。
房产证上是登记的业主的名字,你基于善意第三人取得房屋所有权。  协议上有他妻子签字吗?房产证登记他妻子名字吗? 我的补充: 2012-07-20 13:29

法院会根据你的诉讼请求进行判决,如果你起诉时主张继续履行协议没有主张定金返还,法院不会判决对方返还定金。

5 110网律师  2012-07-20 13:27
可以要求履行合同或赔偿违约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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