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拆迁安置法律咨询
关于国家征地补偿。
关于国家征地补偿。 你好,我有个关于征地新生儿补偿问题。
    当地政府于2012年2月1日发布征地公告,2012年2月12日发布补偿标准,而农户和政府签署征地补偿协议日期为2012年6月1日,但是新生儿是于2012年5月20日出生,本人向政府索要新生儿补偿,政府回答是补偿标准于2012年6月1日公布,以写清楚即为人口计算时间,不予补偿,请问这样的情况下新生儿是否可以得到应有的征地补偿。
       谢谢!
2012-07-24 09:22 shilei……(云南-楚雄)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易德祥律师  电话:13529112345  2012年07月20日 09时12分
如果是征收全部土地,村里已经没有其他土地了,应该给予补偿。
 你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裁决。对裁决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2 孙新律师  2012-07-20 06:33
土地征收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未依法经过省级政府、国务院审批的征收,此征收为非法征收,现实中大量存在。对于此类征收,村民可以拒绝交地、拒绝配合,还可联名控告;当然如果认为征收部门制订的补偿标准高的话,也可以接受。另一类是:依法经过省级以上政府审批的征收。村民遇上这类征收,可以对省级政府的审批文件提起复议和诉讼;也可以就县级政府的组织实施征地行为提起复议和诉讼;对于补偿标准偏的,可以申请省级以上政府行政裁决。由于土地征收涉及众多层级,众多单位,征收过程中又有很多的部门作出各种行政行为,案件非常复杂,维护权益建议聘请专业律师。若有需要,可来电或来所咨询邹伙发律师。
3 袁翠律师  2012-07-20 08:49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新生儿要获得安置补助费,必须是出生于征地公告中所通知的截止人口日期前。
4 尹利兵律师  2012-07-20 11:25
你的情况,新生儿是在征地公告之后出生的,不属于安置人口,无法获得补偿。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