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伤害是否能得到医疗赔偿 2012年7月17日我和往常一样帮岳父忙,这一天岳父家需要我去帮他拖稻草,于是我开着我的电动单轮车(俗称麻木)去他家,在拖稻草的时候经过一池塘旁一户人家的门口处(池塘旁做了一栋房子),遇到了那家的屋主,他以此处是他家地为由不让我经过,我认为这是无理取闹,于是和他发生了口角,在这个过程中我不幸被他把头打破,我岳父见此情况拨打了110报警,然后送我到医院进行治疗,现已用了6000元的医药费,我想问下我可否找那家的屋主赔偿我的医疗费。
2012-07-19 19:52 fangfl……(湖北-鄂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年07月19日 19时53分
及时报警,并申请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2 徐涛律师 电话:15327446830 2012-07-19 23:22
司法鉴定,诉讼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