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伤赔偿的问题求助 最近,我厂有一员工因在工作时不慎弄伤食指指头(指头骨折),当时已立刻送院冶疗,一个月后出院,现时已过去三个多月了,期间曾经多次到医院复诊(拍CT片检验)所有费用已全部由厂方负责,医院方面已诊断伤口及骨折部位已基本痊愈,但员工坚决说手还痛,未能上班工作,厂方要求员工回厂报到,员工不但没有回来报到还到劳动部门投诉,请各位提供处理意见。
2008-11-26 14:15 ljh(广东-江门)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8-11-26 14:55
1 如果处理到位,可以执行厂纪,解除合同
2 孙新律师 2008-11-26 15:07
你们公司应当依法处理此类事件:你们是否申请了工伤认定?如果有,那么他的停工留薪期是多少?是否期满?是否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的工资是否发放?住院伙食补助是否给付?劳动者投诉的是什么问题?
如果伤情愈合医疗终结,停工留薪期满,没有伤残评定,工伤待遇支付完毕,劳动者拒不参加工作,可以解除合同;如果没有提前解决这些问题,劳动者说“手还疼”,你们强行要求其工作,则没有依据。
如果伤情愈合医疗终结,停工留薪期满,没有伤残评定,工伤待遇支付完毕,劳动者拒不参加工作,可以解除合同;如果没有提前解决这些问题,劳动者说“手还疼”,你们强行要求其工作,则没有依据。
3 110网律师 2008-11-26 15:29
单位应当为他申请工伤认定,然后作劳动能力鉴定。如果你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是严格按法律办事,即使对方投诉,你们也不必担心。而且你们也可以保留你们催他上班的一些证据,如果超过一定时间不上班,你们可以按单位规章制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