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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女方与男方2004年结婚,育有一女,因经人介绍认识,婚前对男方了解不足
婚姻,女方与男方2004年结婚,育有一女,因经人介绍认识,婚前对男方了解不足 婚姻,女方与男方2004年结婚,育有一女,因经人介绍认识,婚前对男方了解不足,男方好吃懒做,脾气暴躁,经常恶语伤人,尤其是在2017年女方腰间盘突出做手术及休养期间,不但不承担照顾病人的责任还经常吵闹,辱骂女方,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女方请求离婚,并要孩子抚养权,由男方给予抚养费,请问起诉的话要多久,孩子抚养权能否判给女方,男方应出多少抚养费
2017-05-15 15:20 ask201……(河北-衡水)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邓桂霞律师  电话:13969523706  2017-05-15 15:21
决定离婚了可起诉离婚
2 王林律师  电话:13463270151  2017-05-15 15:25
你好,可以争取孩子抚养权,抚养费为男方月工资收入的20%-30%
3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7-05-15 15:27
这是可以按照自己的主张来提交相关证据的
4 李大贺律师  2017-05-15 15:21
孩子一般会判给,有利于孩子成长的一方。
5 陈晓云律师  2017-05-15 15:49
孩子未满两周岁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支付固定收入的20-30%作为抚养费,并享有探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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