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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患纠纷
医患纠纷 你好,我在5月13日在邹城中医院检查出来“抗精子抗体”阳性,便在这家医院吃药治疗,吃了两个月,在7月11日再次复查时,仍然是阳性。
   我们想换一家医院进行治疗,第二天7月12日换了邹城矿务局医院进行复查结果却是阴性!为了确认哪家医院结果是错误的,我们又换了济宁附属医院进行再次复查,结果仍是阴性!也就是说邹城中医院的检查结果是错误的。
    一天的时间得出两种完全不同的检测结果,我们认为这是医院的检测问题,但是医院予以否认,认为是他们治疗后转阴的,但是在他们最后一次检测结果是阳性,阴性的结果是别的医院检测的结果。
    请问,我们该如何处理这种问题?
2012-07-19 11:41 zhexue……(山东-济宁)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蒋艳超律师  电话:13720286680  2012年08月03日 09时43分
收集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2 汤红艳律师  电话:15805377556  2012-07-19 12:03
如果协商不成的话,收集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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