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办2010至2014年申报农业产业化项目,三个省级示范合作社获得财政资金210万元 我办2010至2014年申报农业产业化项目,三个省级示范合作社获得财政资金210万元,并于各年度实施,2015年检察院以合作社员身份不实,骗取财政资金为由,认为我办副主任和产业股长,工作不认真负责,涉嫌玩忽职罪于今年五月起诉,请问罪名成立吗
2017-05-14 11:27 ask201……(湖南-长沙)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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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可以冻结农业企业申报的中央财政如公租房扶贫之类的项目专项
0个回复中央财政给农业合作社的专项资金法院是否可以冻结?
2个回复四个股东合作农业项目一年多,各投资25%,当时是说只投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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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回复我们村里有一个外人开了一个农业合作社,因为资金缺乏,就向村主任要了村民们的身份证号
0个回复我们三个合伙做了一个项目,在合作过程中甲经|常一个人乱花钱,请客、送礼也不告诉我们两个人
0个回复农业合作,一方出地和后续资金,我方出种苗和技术,求合同
0个回复公司用一些根本没有的项目拿来申报,居然能通过审批拿到几十万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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