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合同纠纷 2011年末经房方同意在洗手间里安装室内太阳能,房主知道后想和平解决,就是搬走的时候不要拆,拆后有洞不好看,可是租房人说要拿走,只是说给修补,我很生气,因为年初的时候我检查过一次,租房人说到时候不拆.我考虑到都认识就这样算了,只是又发生了一件事,就是2012.7.19号房屋到期,租房人说可能不在签租房合同了,我是那么想的,如果你不想签应该一个月之前告诉我,我有知道的权利呀.不签的话,今天合同到期应该马上搬走,可是说还没有找好房子想继续住些日子.明显就是看出来我好说话,欺负人的感觉.我想好好咨询一下,像这种情况我怎么维护我的利益.我这个房子是我结婚新房只是住过几个月.东西所以的都是新的一样,不经我允许在洗手间打洞.安室内太阳能,还跟我说住的人是局领导人家有律师之类的话.我有点忍不了了.请各位老师指点一下.
2012-07-19 08:45 jldhlx……(吉林)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潘石律师 2012-07-19 09:35
建议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