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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财产分配
夫妻离婚财产分配 双方均属于再婚。各有一子女,男方孩子被判给前妻。女方孩子跟着自己,男方婚前有一处住宅。结婚后,双方住在这个住宅大概3年,现在此处男方婚前住宅正在拆迁。并且给了拆迁款。男方单独签字未经女方同意,并且拿到拆迁款后,也不同女方说具体的数字和拆迁款的去向,给了两套回迁房子。请问拆迁款和回迁房算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女方是否有对拆迁款和回迁房的知情权和使用权?如果男方未和女方商量和同意私自将款项和回迁房赠与别人,在法律上这种赠与成立吗?
2010-04-15 06:50 yun123……(北京)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4-15 07:09
如无特别约定,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个人可以处分.咨询或委托请联系代毅律师13938807312\QQ 704034926.
2 刘锐律师  2010-04-15 08:09
既然是婚前的,那就没有女方的
3 谷友军律师  2010-04-15 08:19
是婚前财产
要看拆迁项目中有没有补偿给你的
4 赵江涛律师  2010-04-15 09:14
算是婚前财产
5 张赛男律师  2010-04-15 09:27
属于婚前财产,如果拆迁协议中有对女方的安置补偿,女方有权利享受补偿安置政策。
6 孙新律师  2010-04-15 09:41
首先要看女方的户口在不在这个房屋所在地,如果在肯定有对女方个人安置的补偿部分。至于所有拆迁补偿也不能单纯的认定为男方的全部婚前个人财产。根据婚姻法及司法解释规定,该房产本身确实属于男方个人财产。但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所得收益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该房产拆迁补偿增值部分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的。
7 孙新律师  2010-04-15 09:43
属于一方婚前财产。
8 赵亮律师  2010-04-15 10:17
这两套回迁房也属于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女方无权分配,男方可以自由处置。但是拆迁款中有针对人头的费用,比如说搬家补助等,有女方的一部分,是可以分给女方的,不过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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