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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前夫是2017年2月通过浦东法院调解离婚的,在前夫名下的车辆归我所有
我和我前夫是2017年2月通过浦东法院调解离婚的,在前夫名下的车辆归我所有 我和我前夫是2017年2月通过浦东法院调解离婚的,在前夫名下的车辆归我所有。我们双方去车管所办理过户手续时车管所要求我们提供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但是我去浦东法院申请的时候又被法院告知不需要,只有一方不配合的情况下申请强制执行。请问律师,我怎么处理这个车子过户的事情?谢谢。
2017-05-13 12:34 ask201……(上海)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7-05-13 13:08
申请强制执行
2 徐荣康律师  电话:15021871079  2017-05-13 13:20
及时委托律师代理
3 陈铠楷律师  2017-05-13 12:35
双方到场不需要。
4 颜培卿律师  2017-05-13 12:43
双方都到场的话不需要
5 张向锋律师  2017-05-13 13:00
双方到场就可以办理过户。
6 李军律师  2017-05-13 13:54
不通过离婚调解书,也可以过户。
7 110网律师  2017-05-13 16:07
可以委托律师介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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