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劳动纠纷法律咨询
请问我的工资还能要的回来吗?
请问我的工资还能要的回来吗? 律师!你好,我是2009年9月左右进某家公司工作,当时的试用期是800,每个月还要扣下150块钱说是以防我们辞职以后没有交接工作扣下来,单子上注明了员工离职需交接好工作方可归还。试用期是3个月,转正后的工资是1000元,保险要进公司满一年才可以买。我当时是2010年4月19号左右离职的。离职以后我也有打过电话去要工资,后来那边的老板说可以领工资了,当时我没有空去,我另外个同事也是跟我一样离职了,我跟说她老板工资可以拿了,她去了回来告诉我说,我们的工资都被扣成负数了,说是我们当时采购的品种还没买完,其实效期都还很长,只是我们采购的没有卖完就扣,结果就扣成负数,我们不得拿钱还要给他们钱,听到这样我就没有去公司要工资。当时的工资条和每个元压钱的单子还在。律师你看像我这样的情况工资还可以拿的回来吗?
2012-07-18 11:36 橘子香00(广西-南宁)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曾令栋律师  2012-07-18 12:08
如果公司与员工事先约定工资与绩效挂钩,不设保底工资,如果公司与员工的约定没有违反法律规定,也不属于最低工资标准法律规定要强制执行或保障的情形,作为员工采购造成的亏损了约定由员工承担,那么你这个工资被扣成负数也是有可能的。如果你有相反证据证明你采购产生的绩效是正数,不是负数,可能拿回工资的难度还不算太大。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