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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于2012年在一家饭店工作,工作范围是负责店里酒水的签收
您好,我于2012年在一家饭店工作,工作范围是负责店里酒水的签收 您好,我于2012年在一家饭店工作,工作范围是负责店里酒水的签收,今天收到一个法院传唤书,说当时店方没为酒水付款,但由于当时我就职于那家饭店,我当时签字验收,现在我该怎么办
2017-05-11 18:47 李鑫(北京-密云县)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7-05-11 19:11
举证履行职务。
2 李建成律师  2017-05-11 18:48
职务行为单位承担责任
3 姚志斗律师  2017-05-11 18:50
您好,建议你积极应诉吧,员工工作行为应由公司承担责任
4 顾倩团队律师  2017-05-11 18:53
您好,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介入,了解案件事实,避免不必要或过高的赔偿
5 宋超律师  2017-05-11 19:26
你好:及时保存相关证据,必要时 配合 调查处理。
6 徐卫东律师  2017-05-11 19:34
你好,需要单位承担
7 怀向阳律师  2017-05-11 21:18
您好,公司承担责任
8 冯磊律师  2017-05-12 08:58
职务行为单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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